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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务派遣服务的增值税计税规定及发票开具流程

发表时间:2026-06-08 11:17

劳务派遣服务的增值税计税规定及发票开具流程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实施以来,对于劳务派遣服务政策的变化,不少人存在疑问,税率是多少、计税方式怎么选、开票有何具体要求等,为帮大家精准把握政策变化、规范税务处理,本文梳理了关于劳务派遣服务的政策规定及发票开具流程,一起来看看吧!

一、税目及税率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等相关规定,劳务派遣服务属于生产生活服务项下的商务辅助服务-人力资源服务。


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,税率为百分之六;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百分之三。

二、计算方法

01、一般纳税人

自2026年1月1日起,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不再适用简易计税政策,但允许差额扣除。

差额扣除具体规定如下

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,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、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,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。

劳务派遣服务,是指取得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》的劳务派遣公司,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,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,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。

取得《保安服务许可证》的保安服务公司,提供安全保护服务(含武装守护押运服务)比照上述政策执行。

温馨提醒

纳税人按照规定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的价款,应当取得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留存备查。否则,不得扣除。适用劳务派遣服务差额征税规定,以工资、福利支付记录,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为合法有效凭证。

举例说明

假设A公司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一般纳税人,当月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产生的含税销售额100万元,其中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费用为90万元(包括员工工资、福利、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),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为0.1万元,该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,则:

当月应纳税额=(含税销售额-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费用)/(1+税率)*税率-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

=(100-90)/(1+6%)*6%-0.1≈0.47万元

旧政策规定

旧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,可以选择以下两种计税方式(2025年12月31日前):

计税方法
销售额
税率/征收率
可否抵扣进项
开票方法
一般计税
【全额】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
6%
可按规定抵扣
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
简易计税
【差额】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,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、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
5%
不得抵扣
扣除额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可以开具普通发票
02、小规模纳税人

自2026年1月1日起,取消小规模纳税人劳务派遣服务差额征税政策。以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为销售额,按照简易计税方法适用3%(2027年12月31日前可减按1%征收)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。

举例说明

假设B公司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,当月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产生的含税销售额50万元,其中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费用为30万元(包括工资、福利、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)。

按照现在的政策,当月应纳税额=含税销售额/(1+征收率)*征收率

=50/(1+1%)*1%≈0.50万元

旧政策规定

旧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计税方式如下(2025年12月31日前):

计税方法
征收率
销售额
开票方法
简易计税
3%,减按1%征收
【全额】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
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
简易计税
5%
【差额】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,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、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
扣除额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可以开具普通发票

三、差额征税的开票流程

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,全部含税销售额和扣除的价款应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列明,发票的税额按含税销售额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。否则,不得扣除。

步骤一:项目信息维护

进入“项目信息维护”页面,进行项目信息维护,选择“现代服务-商务辅助服务-人力资源服务-劳务派遣服务”,“优惠政策及简易计税”选“否”。

步骤二:发票开具

在“立即开票”弹窗,选择票类、“差额征税”选“差额征税-差额开票”。

步骤三:录入开票信息

在“蓝字发票开具”页面,录入购买方信息,选择项目名称“人力资源服务-劳务派遣服务”,填写“含税销售额”,“凭证类型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,录入“凭证合计金额”、“本次扣除金额”。

步骤四:发票预览


发票预览如下,左上角显示“差额征税-差额开票”,“税率/征收率”栏为“***”,备注栏显示“扣除额”,核对开票信息无误后即可开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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